多年前我們想把福音傳給家人, 大姊就叱責我們說: “我叫你們去教會不是叫你們去信耶穌,信耶穌了就不會孝順父母” . 原來她想盡辦法叫我們去教會只是要交朋友, 擴大社交圈子而已.
當時我不知道她的Idea是從哪來的?
記得我是這樣回應:
出埃及記神所訂的十誡中有一條就是要孝順父母, 怎可能不盡孝呢?
現在我明白為何她會如此說, 因為馬太福音10:37 說:
“愛父母勝過愛耶穌的不配做祂的門徒”
馬太福音 10章34 節 & 35節是這樣說的:
“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;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, 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: 人與父親作對, 女兒與母親作對, 媳婦與婆婆作對."
哇! 這句話殺傷力挺強的, 這話也拌倒一些人. 我有個朋友想傳福音給她婆婆,她婆婆也引用這章節說: “叫人婆媳不和, 家人對立的神, 我信不來”
我們來讀讀利未記19:3
“Each of you must show great respect for your mother and father, and you must always observe my Sabbath daysof rest. I am the LORD your God”
神要我們每個人要孝敬父母並要謹守祂的安息日. 神把孝敬父母與守安息日看得一樣重要,我們怎能不守祂所命定的呢? 倘若我們不能孝敬自己雙親卻說我們愛神, 我不信. 一個愛神的人會從內心去守神的誡律討神歡欣.
父母不太可能陪我們走完我們的人生, 趁還有機會時常探望他們吧!